
泸县古称江阳,从西汉武帝建元6年(公元前135年)设县治起,至今已有2100多年历史。泸县在清代时称泸州。清光绪34年(1908年)改称川南永宁道为下川南道,县境为四川省下川南道泸州直隶州本属。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北京政府撤销道制,泸州直隶四川军政府。1913年恢复道制,撤消泸州直隶州本属,改称泸县,隶属四川省下川南道。1914年,下川南道改称永宁道,泸县隶属永宁道。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分四川省为18行政督察区,泸县隶属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9年12月3日,泸县解放,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原四川省划分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个行署区,隶属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川南人民行政公署驻泸县,下辖泸县、内江、乐山、宜宾四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区及自贡市。泸县、富顺、隆昌、合江、纳溪、叙永、古蔺、古宋等八县隶属泸县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1950年7月,泸县分置市、县,划泸县城区及部分郊区设置泸州市,8月1日,县、市分开办公,泸县隶属关系不变。1951年11月9日,泸县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迁往隆昌县城。1952年2月25日改称隆昌区专员公署。1952年9月1日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撤销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个行政公署,各专区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1952年9月24日,隆昌区专员公署迁回泸州市。1953年1月,隆昌区专员公署改称四川省人民政府泸州区专员公署,辖8县1区。1960年7月1日,泸州专署与宜宾专署合并,称四川省宜宾专员公署,仍驻宜宾市,泸县属宜宾专署管辖。198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泸州市改为省辖市,实行市带县新体制,自此泸县隶属泸州市管辖至今。1995年12月24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32号):泸县政府驻地由原市中区新街子街迁至泸县福集镇;对江阳区、纳溪区、泸县的行政区域作相应调整。
泸县是2000年建县的,13年以,发展速度较快,只是做为一个县城,年轻的劳动力大量外流,所以内须不够.还望各级领导多想想办法,把农村的劳动力留在县里发展,这才是发展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