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你没有违反合约要求.
2.是正当的工作,不影响你的形象,不影响你公司的形象那就没问题.
3.如果我是老板的话,我是不希望我的员工在夜总会当主管的.因为在那里,客户说不定也去那里消遣的话,在公司你又刚好是和这个客户有接触,那人家都会有那种不好的想法,对公司的形象有多多少少的影响的.
在夜总会上班并不能表示什么。。。
国有企业 应该不会有那么太大的反映吧
要是私企也许不会容忍的
只要在签约的时候没有提到不能做兼职,那企业老总不能质疑
员工做总管,只要是正当的,那也是合情合理的!!!
只能说明你这人不得人心
福利待遇搞的差
没法,为了生活,四处奔波
为什么不??
养家胡口!
如果有违法行为公安局会找他的!
钱嘛,只是数字游戏……抢劫了人民银行,实现心中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