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市的颜色》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记叙文或议论文。

以《城市的颜色》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记叙文或议论文。

两块钱的稍高级公车从桥上经过。以白灰二色为楼房主调的建筑群构成一个城市的颜色。这是我收起雨伞满脸狼狈跌坐在座位上十分钟后唯一能想到的事情。旁边的女孩子穿质地轻盈的淡绿色裙子,线条极其简单的凉鞋,看上去特别凉。我把白色外套披在黑色半袖上,形成强烈对比。

广州的城市底色是灰的,无论表面的颜色多么斑斓。这像一只苍白的手,修甲后画上精致的图案,举起盛满红酒的玻璃杯,足以诱惑许多人,然而去掉颜色,它也只是简单的手,掌控巴掌大的东西,缺失魅力。有人叫我去北京,一来完成研究生课程,二来尝试在另一个城市生活工作。北京的色调有点红,据说一块砖掉下来砸死五个人,两个是博士三个是研究生。我在那个地方生活过两个月,毫无亲切感,节奏的连续与满地飞舞的京片子让人紧张。

在网络上撕开生活的内里给人看。陌生或者不陌生的人。

婉说那是需要勇气的事情。

指尖透着烟的清香。中午跟三个人去吃饭,喝酒,抽烟,肆意说话。坐在东北人的炕子上,盘腿或者屈膝,喝一斤米酒,度数似乎很高。我对烟这东西动不了真感情,甚至每次经历烟雾缭绕后会厌烦齿间残留的尼古丁味道。祥子说要亲自包顿饺子给我们吃,在他摆满瓶酒的家里。我依旧惦记着他家那只斑点狗,去年他给小狗穿上毛衣拍了照,我看了哈哈大笑,觉得这穿毛衣的小家伙真的可爱至极。可是祥子说他把斑点狗送人了。我问他,真舍得?冰在一旁笑我笨:如果把喜爱的东西送给喜爱的人,就会舍得。

也许心有灵犀,亲近的人都说要来看我。他们觉得我过得不好。可是我觉得自己其实还好。真的,不骗你。

张说一年半的工作被领导虐待得没了主意和脾气,我以前也是,现在不了。慢慢找回“性格”二字,重新戴上黑玫瑰戒指。本来就不是属于红玫瑰的女子,娇艳欲滴,带着刺刺进男人的心。黑玫瑰的比喻贴切一点,不矫情,凋不凋谢褪不褪色也无所谓,是坚韧固执的花。平时沉默在红色海洋里默默无闻,然而肆意开放时却足以成为一片红中另类的视点。

他们说喜欢我的手。张劝我得把它好好保养起来,祥子说你在帮我修理电脑时那手跳动在键盘上我觉得它真好看。我记得开始写这类日记式的散文就是从手的蜕皮开始的,谁都不知道它在经历每年夏天丑陋的蜕变后才有这个温暖的冬天。然而这也是第一次从手得到美丽的经验:保持蜕变,不曾停。

在某个孩子的小本子上看到《东京爱情故事》里经典的台词,是喜欢的那种对话。完治:喂,我一直搞不懂,背这么大的包,里面都放了些什么东西呀?莉香:爱情和希望!赤名莉香是我一直喜欢的女子,然而日剧里再也出现不了第二个赤名莉香。我常抚摩大学时省吃俭用买下的全套VCD,感觉快乐。有时候我就只是想做莉香那样简单直接的乖小孩。可是可以么?

范玮琪在MV里翻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啦啦啦啦,想她。啦啦啦啦,她还在开吗?啦啦啦啦,去呀!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从凌晨开始到两点半我一直折腾博客的模板设置。弄上了花花草草,鲜艳的绿打底,还有几张小图片。如果岁月带走了生命中的春秋和冬夏,如果复杂带走了这个城市的清新和美丽,那么我想在网络里找到它们,并延续下去。

张爱玲在《谈音乐》里写过这么一句:颜色这样东西,只有没颜落色的时候是凄惨的;但凡让人注意到,总是可喜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其实我知道,即便这个城市只剩下灰色,它也能使到这个世界显得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