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文言文中,“于”是一个多功能的介词,其用法和意思相当丰富。以下是对“于”在文言文中的常见用法和意思的归纳:
一、表示时间或地点
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
- 用法:“动词+于+时间名词”。
- 意思:可译为“在”、“到”等。例如:
- “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孔子在这一天为吊丧哭泣过,就不再唱歌了。
-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鲁庄公和曹刿同坐一辆战车,在长勺这个地方和齐军作战。
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地点
- 用法:“动词+于+地点名词”。
- 意思:可译为“在”、“从”、“到”、“由”等。例如:
- “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烛之武退秦师》——晋国,哪里会有满足的时候呢?(现在它)已经在东边使郑国成为它的边境,又想往西扩大边界。如果不侵损秦国,将从哪里得到它所奢求的土地呢?削弱秦国对晋国有利,希望您考虑这件事!依靠别人的力量而又反过来损害他,这是不仁义的;失掉自己的同盟者,这是不明智的;用散乱(的局面)代替整齐(的局面),这是不符合武德的。我们还是回去吧!”
-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靛青是从蓝草中提取的,但它的颜色比蓝草更青。
二、表示对象或范围
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
- 用法:“动词+于+对象名词”。
- 意思:可译为“向”、“给”、“对于”、“对”、“同”、“跟”、“比”等。例如:
- “告之于帝。”(《愚公移山》)——把这件事报告给天帝。
-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诗经·关雎》)——那美丽贤淑的女子,醒来睡去都想追求她。追求却没法得到,白天黑夜总思念她。长长的思念哟,叫人翻来覆去难入眠。参差不齐的荇菜,从左到右去采它。那美丽贤淑的女子,弹琴鼓瑟来亲近她。
- “苛政猛于虎也。”(《捕蛇者说》)——苛刻的统治比老虎还要凶猛啊!
引进比较的对象
- 用法:“形容词+于+比较对象”。
- 意思:一般可译为“比……”。但有时不一定译出。例如:
-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劝学》)——冰是水凝结而成的,但它比水更寒冷。
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
- 用法:“动词+于+主动者名词”,有时“于”字前面的动词带有被动意义。
- 意思:可译为“被”。例如:
- “不拘于时,学于余。”(韩愈《师说》)——不受时俗的拘束,向我学习。
引进动作行为的原因
- 用法:“动词+于+原因名词”。
- 意思:可译为“由于”、“因为”、“为了”等。例如:
-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进学解》)——学业由于勤奋而精通,但它却能荒废在游戏玩耍中;事情由于反复思考而成功,但他却能毁灭于随随便便。
引进动作行为的受益者
- 用法:“动词+于+受益者名词”。
- 意思:可译为“给”、“替”等。例如:
-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我实在害怕被大王您欺骗而辜负了赵国。
三、复合结构
“于”和“是”连用
- 构成复指短语,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这个”、“这些”。例如:
- “于斯三者何先?”(《论语·颜渊》)——这三件事哪一件应该先办呢?
- 构成复指短语,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这个”、“这些”。例如:
“于”和“所”连用
- 构成名词性结构,表示“……的地方”、“……的人”、“……的事物”等。例如:
- “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出师表》)——一定能够使军队团结协作,好的差的各得其所。
- 构成名词性结构,表示“……的地方”、“……的人”、“……的事物”等。例如:
综上所述,“于”在文言文中的用法和意思非常多样,需要根据具体的语境进行理解和翻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