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预算是按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组织和规范财政分配活动的重要工具。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政府预算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
- 一般公共预算:这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进行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
- 政府性基金预算:这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这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进行安排,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二、预算分类
从2007年开始,我国政府预算管理正式采用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类。收支分类科目设置逐级细化,满足了不同层次的管理需求。
- 支出功能分类:在支出功能分类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国防支出、农林水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教育支出、科技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 支出经济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明确反映政府的钱究竟花到哪儿去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预算报告
预算报告是指各级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关于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预算的报告。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各地通行做法,年度预算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当年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情况、四本预算的细化情况、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情况等。
综上所述,政府预算的内容涵盖了预算的组成、分类以及预算报告的编制等多个方面,是政府财政活动的重要体现和规划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