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体捐赠志愿者需要征得本人直系亲属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携带3张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本县(市、区)驻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登记。
登记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捐献卡。捐献人去世后,捐献执行人(捐献人近亲属或生前指定的人)通知接收单位接受遗体。实现捐献后,接收单位应通知红十字会,由其向捐献人家属发放荣誉证书。
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按照有关程序申请遗体捐赠。
扩展资料:
遗体捐赠的条件限制:
1、需要在生前指定捐献执行人,才能最终实现捐献。
2、对患烈性传染病(如非典肺炎、霍乱、伤寒等)死亡的以及高度损毁和腐败的遗体不宜捐献。
接受单位处理遗体的方法:
1、遗体送达接受单位后,立即做防腐处理并致送家属感谢函。
2、遗体教学解剖前,师生举行尊重遗体的仪式,以表达学生对捐献者的敬意,培养视病如亲的医德。
3、捐献的遗体只能用于医学事业,决不用于商业活动,更不会买卖捐献的遗体、遗体器官或组织
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贡献,通过人体器官移植能够大大提高中末期脏器衰竭患者的救治率。希望通过我们的宣传,呼吁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遗体捐献,让生命以爱的方式延续。
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手续及流程
一、捐献条件
1.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非正常死亡者暂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之列。
二、捐献流程
1、申请捐献
(1)首先至市红十字会,领取《遗体捐献志愿申请表》一式三份。
(2)填写《遗体捐献志愿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捐献申请表分别由红十字会、捐献遗体者本人、执行人(家属、亲友或工作单位、居委会干部)留存。
三、接收程序
1、通知。捐献者去世后,请执行人尽快联系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2、接收。红十字会与接受站取得联系,接收站做好准备工作并派车前去接收遗体。
3、发放。遗体接收证明及遗体捐献证书。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1.捐献人如实填写《志愿无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两份,并附上一寸登记照1张。《登记表》由我院交回四川省红十字会备案,我院向遗体捐献人颁发由四川省红十字会印制的"四川省遗体组织捐献卡"。
2.在《志愿无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中"家庭主要成员及意见"栏,捐献入家庭成员意见应由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如无亲属则由捐赠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或捐赠人在公证处的公证证明
3.要求撤消登记的,应携带遗体捐献卡到我院办理撤消手续。
4.捐献者逝后由捐献执行人尽早通知我院接收,时间不超过口12小时(冷藏处理可稍延长至20-24小时)。
5.捐献遗体移交时,负责遗体接收工作的工作人员需佩带"成都大学医学院遗体接收站工作证";捐献人生前指定的遗体捐献执行人需持"四川省遗体组织捐献卡"并出具死亡证明,签署《无偿捐献遗体移交书》 ,完成移交流程后,我院向家属颁发"遗体捐献接收证书" 。
6.整个移交过程提前申报四川省红十字会,并由其派员全程监督。
1.申请登录
凡在本市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收站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1)申请表一式四份,分别为市红十字会、登记接受站、捐献遗体者本人、执行人(家属、亲友或工作单位、居委会干部)留存。
(2)到附近公证处免费办理公证。
(3)登记接受站依据公证书办理登记手续,向登记者颁发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遗体捐献纪念证”。
2.接收站接收程序
(1)通知。捐献者去世后,执行人应尽快在医院或街道开具死亡证明后通知登记接受站。
(2)接受。接受站接到通知后,做好接受遗体的准备工作,派车前去接收遗体。
(3)登记。接受站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信息:捐献编号、捐献登记号、死亡证明复印件、死亡日期、年龄、性别、捐献日期、执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捐献者生前照片一张(1寸)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材料(如捐献者生平事迹介绍,生前视频、音频、照片等)。
(4)发放。遗体接受证明、纪念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