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足协再次受理了鲁能申请的年轻球员仲裁案,加上年初的高准翼,鲁能在今年六个月的时间内已经提交了三次关于年轻球员离队的纠纷。
这一次仲裁案的主角从高准翼变成了胡焜、高文奎两名鲁能U19队员,这两名球员跟杨意林和赵剑非同属一批,虽然名气不及他们大,但同样是鲁能重点培养的对象,据悉两人在仲裁案受理之前,还一度随队前往了鲁能在巴西的体育中心训练基地。

纵观这几年,鲁能与年轻球员的纠纷不在少数,前有唐诗和韦世豪,后有国青队长高准翼,现在又多了胡焜和高文奎,不禁让人产生疑问:为什么在年轻球员的培养上,鲁能总做得最多,却也是吃亏最多的?

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国内转会市场的风气巨差,与欧洲联赛相比,中超的转会市场毫无规章可言,俱乐部私下接触其他球队年轻队员的情况比比皆是,更甚者,还有在经纪人教唆下“出口转内销”的极端例子。国内各家以青训见长的俱乐部都在这方面吃过亏,鲁能作为青训大户吃的“暗亏”自是尤甚。

最令人光火的是,某些俱乐部背后的势力,让人敢怒不敢言。
其次,鲁能队自身的人员建构也存在一定问题,球队近几年的建队思路与之前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以前的鲁能都是以自家青训产品作为球队的核心力量,而随着金元足球对于中超的冲击,鲁能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这几年在市场上没少买年龄偏大的球员,对于足校的年轻球员们不像之前那么重视。
不好说思路的变换对俱乐部的影响如何,但足校的年轻人生存空间却是实实在在被挤压了,有出走的想法也是人之常情。
最后,不得不说,鲁能可能做青训实在有些太“认真”了,为人师表之下,对弟子总是有一份“过分”的宽容,每每年轻球员出现违规离队的情况,鲁能总是在关键时刻“网开一面”,说的好听点,是想给对方一条“生路”,说的不好听点,未免有“姑息纵容”之嫌。
试想,如果当初在唐诗和韦世豪的转会问题上,鲁能可以像恒大一样“狠心”一点,把事情做绝,让这些年轻人没有后路,后面高准翼、胡焜、高文奎的事情还会发生吗?
拿破仑有名言: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句话可以送给鲁能。
近日,中国足球仲裁委员会公布了鲁能与青训球员胡焜案件仲裁受理的公告。这已经是年内的第三次了,前两次一个是高准翼,这个大家都比较熟悉;另一个则是和青训球员高文奎,时间比胡焜的只早了4天的样子。

胡焜是鲁能青训球员,今年21岁,司职中场,曾是鲁能U13、U15、U19的核心球员,与赵剑飞、杨意林、刘长奇、何统帅以及张浩宸是同一批球员,都是鲁能重点培养的尖子球员。如今爆出的仲裁案件,也从侧面证明了胡焜的水平及鲁能队对其的重视。(下表U19B队中包括了胡焜和高文奎)

关于鲁能和球员之间发生的年内第三次仲裁的报道,没有提及原因,估计应该和早前的韦世豪、唐诗相类似:另择高枝挣大钱!只是走的路子“野”了点儿,非鲁能所待见,所以才有了如今的对簿仲裁委。

无良中介也好、受蛊惑的球员也罢,我们暂且不论,鲁能更应该立足自身,找找自己的原因,为何类似的时间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如何解决?否则,鲁能就要忙得焦头烂额了,然后然后然后呢,估计就是“习惯”的节奏了。

一是,鲁能对仲裁案件应该“硬”起来,少点和稀泥,前车后辙,摁葫芦起瓢,也是自找麻烦自寻烦恼。不妨借此案件,形成一个经典案例,以儆效尤也好,为以后的工作寻找或制定依据、规矩也罢,走心、搞好,同时也是对中国足球的一种贡献。
二是,反思对青训球员的做法,查缺补漏,防患于未然,无论合同还是收入上从长计议。记得苏宁的黄紫昌爆出了月薪9000元的收入一时惊呆了国内球迷,大家这场知道预备队的收入水平原来也就这个样,更何况那些还没有进入一线队的球员呢,在面对外界动辄百万以上年薪的诱惑岂能不心动。
三是,鲁能还要及早为20岁左右优秀的苗子谋划和打算,租借、转会什么都可以以增加球员比赛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更快地提高能力水平甚至收入,对球员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和做法。否则,大批水平相近的球员堆在足校,而鲁能自己消化能力又有限,也不能怪球员有其它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