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管理制度

出纳管理制度

一、出纳岗位职责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4、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1、现金管理(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b.个人劳务报酬;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e.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2、支票管理(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