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吗 时间:2026-04-28 17:16:00 浏览:834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内有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r\n如果新发展的预备党员在三个月内转出,就明显给人感觉到违背了上述的规定。也就是... 标签:预备党员,接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