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商业上的利益联系,体现在法律上是合作关系。
主播与平台之间订立的合同不论合同标题是什么,实质属于合作合同,双方根据合同条款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如主播需要达到多少时长、平台需要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如一方没有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自身义务,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关系。
网络主播发展背景:
24小时,1440分钟,86400秒,盛宴都在进行。
男的,女的,甚至小孩,开始在视频中出现。美瞳、浓妆、黑超、假发、歌声、舞姿、喊麦相互交织。他们是主播,他们在赚钱,很多都是专职;观众的欢呼不时掠过屏幕,他们在围观,他们在消费。
2010年以来,一款名为Y Y音乐的在线直播软件开始风行,迄今已吸引逾4亿名用户。在这个半虚拟的平台上,得意者可能一夜暴富,并成为星光熠熠的焦点。
“土豪”、“屌丝”是这个世界词频最高的词汇。在这个世界里,所谓的“土豪”与“屌丝”相辅相成。在万千“屌丝”的注目下,在失意主播艳羡的目光中,“土豪”们雨点般给当红主播砸钱,屌丝的欢呼雀跃是“土豪”一掷千金的巨大动力。在这里,虚荣、诱惑相互交织,共同填补了无处放纵的空虚寂寞,也在群体的狂欢中找到了失落的存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