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谢 @生活资调 邀请,提问者在提问的时候,可能忘了加一个时间限制,如果只是考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或者说《日本国宪法》实施后的日本,当然是首相权力大,或者说,首相掌握实权,而天皇作为日本国家元首,只是具有象征性的权力。
日本现任天皇德仁天皇:2019年5月1日继任(来源:Wikipedia,下同)根据1947年5月3日起实施的《日本国宪法》规定,日本实施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内阁制政体,君主立宪制。根据宪法第一章第一条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天皇并没有任何实权,“有关国事”的任何行为,都要在内阁的“建议和承认”下进行,当然责任也有内阁来承担。因此,根据《日本国宪法》第一章第四条天皇的权限、天皇国事行为的委托部分内容,天皇只能行使宪法规定的国事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
刚刚退位的日本明仁天皇:1990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30日而具体天皇的国事行为,根据《日本国宪法》第六条规定,天皇具有的仪式性责任包括:(1)任命国会指定的总理;(2)任命内阁制定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根据第七条的规定,“在内阁的建议和批准下”行使:(1)颁布宪法修正案、法律、政令及条约;(2)召集国会;(3)解散众议院;(4)宣布国会大选;(5)根据法律规定任命和解雇国务大臣和其他官员,以及大使和公使的全权证书和国书;(6)认证大赦、特赦、减刑、免除执行刑罚及恢复权利;(7)接受外国大使及公使;(8)颁发荣誉称号;(9)认证批准书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外交文书;(10)举行仪式。根据宪法规定的天皇的这些权力来看,在《日本国宪法》下的天皇,只是象征性国家元首,并没有任何实权。
现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2012年至今而同样根据1947年生效的《日本国》宪法第五章第六十五条行政权属于内阁。作为内阁制议会制国家,日本内阁集体向国会负责。而内阁总理大臣,即首相是内阁的首长。作为内阁总理大臣的首相拥有对内阁国务大臣们的任命权,根据《日本国宪法》第六十五条,可以任命国务大臣,不过其中半数以上人员必须在国会议员中选任。同时,首相也拥有对内阁国务大臣们的单独免职权,不需要国会同意。首相领导的内阁,具有执行法律、处理对外关系、编制并提出预算、决定大赦、特赦等权力。具体来说,首相的权力主要包括:(1)对行政部门进行“控制和监督”;(2)向国会提出议案;(3)任命内阁大臣,并可以任意解雇他们;(4)允许对内阁大臣采取法律行动;(5)与国务大臣共同签署法律及政令;(6)主持内阁会议;(7)建议天皇解散国会众议院;(8)对自卫队的最高指挥监督权,等权力。
日本首相的象征因此,在《日本国宪法》规定的君主立宪体制下,如果非要比较天皇和首相的权力的话,那么日本首相的权力明显大于日本天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