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生二胎罚款,没有这个规定。
刚刚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原来的)提倡一胎,控制二胎,杜绝三胎“的计生政策,调整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从法律上规定了提倡生育二胎,而不是强迫生育二胎。
据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对公民不生育二胎进行罚款,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