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为何要「打击投机倒把」?

当年为何要「打击投机倒把」?

因为那个年代不承认市场的作用,所以一切没有实物生产的行为都被认为是浪费,都是被禁止的。“投机倒把”从字面上看就是一个不生产产品,只转移产品的行为,当然要打击。

原始资本积累……

先要搞清楚,投机倒把是不创造价值的,而且还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比如黄牛倒卖火车票,根本上没有创造价值,还扰乱市场秩序。必须严厉打击,往死里整,没有一点社会贡献。

近几年又有不同的理解,更新下:

因为当年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切商品生产和消费都是定好的,以避免过度生产和销售环节带来的大量浪费,提升生产效率。

而商品自由买卖破坏了计划经济的根本,扰乱了计划经济秩序。比如计划中a村需要100吨大米,结果执行过程中发现大米根本没到a村而是被转卖到b村去了,不得已又调拨了100吨。结果发现a村的大米又从b村卖回来了,新到的100吨大米只能烂在仓库里。这时候c村缺米了,等你再把a村的调拨过去,a村又说缺米了,这还怎么计划吗!

计划经济在执行过程中的各种弊病也很明显,于是计划经济就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逐步转化为市场经济了。

而在改革开放初期,法制还不健全,经济实力不足,也不敢放开了搞怕被境外势力一锅端了。

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索罗斯典型的投机倒把行为,通过金融漏洞打击当地经济,获取巨额收益,对当地有害无益。

其实现在也有打击投机倒把,只不过法律健全了有一堆法条可以套用,比如徐翔的股市投机就以内幕交易为名被抓了。加上经济体量巨大,不容易随便就被人搞崩,也就显得不是那么出名。

高买低卖算投机倒把吗?在商业垄断环境下算,在非垄断环境下不算,市场经济本质是非垄断的,很多人连市场经济是什么都搞不懂就喷,还是要提高姿势水平。

就是人为扭曲生产要素价格 养活庞大的官僚企业 而市场经济则会让生产要素价格回到正确的价格区间 所以为了汲取生产要素 必须压制民间自发的交易行为

因为投机倒把危害公共利益。

投机倒把不等于正常商业活动中的低买高卖。

投机倒把是捞偏门,是利用规则漏洞。

你问我凭什么不能利用规则漏洞?

图样图森破!当面对公共利益时,少杰宝那法律当挡箭牌。

投机倒把自古以来就是被打击的对象。

比如郑板桥就打击过荒年垄断市场,高价卖粮,囤积居奇的地主。

现在是投机倒把的富裕了,有话语权了,所以不算罪名了。

早知道蒜你狠姜你军,猪肉各种虚高之类的,都是投机倒把导致的。

那些会投机倒把的人都是很有钱的,打击他们,他们的钱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归公了。

我国历史上曾经将投机倒把列为违法打击对象,无疑跟我国1950年开始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是分不开的。

(1)在国家完全按照计划指令企业生产,并且按照配额对分配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经济体制下,商品的交换都按照计划牌价交易。如若放开所有商品,允许其自由买卖,计划牌价势必无法维系,同时也破坏了基本的分配公平。因此,低买高卖这样的"黄牛”行为以及脱离计划秩序的自发性工商活动(地下作坊这种)都在应被取缔的投机倒把之列。这是打击投机倒把的大背景。

但另一方面,1962年周恩来、陈云等中央的领导人对于计划供应的局限性也有认识,认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应当允许农民自销跟小商小贩的存在,通过一定的市场弥补物资的短缺。这意味着不是打倒一切“投机倒把”,而是区别对待,对于农民自产转销售的做法,因为增加了物资的供应,即使价格稍高卖出也允许;但对于囤积居奇,或者转手倒卖的做法予以严厉打击。

但对于哪些行为应该当作投机倒把加以规制,当时存在不小的问题。例如,1963年3月,国务院还颁布了关于打击投机倒的暂行规定,其中将“长途贩运”也列为禁止之列。这就是说,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购统销”如粮棉油料禁止农民出售,农民卖一些瓜果蔬菜、土产山货被要求只能到指定地点按指定价格出售,不能拉着自己种的农产品到远一点的外地去卖,否则能构成投机倒把。这就有意思了,首先这规定只管长途,不管当地贩卖,那么多远是“长途”呢,跨县、跨市还是跨省了开始算?其次,如果卖到外地的售价要多高才算,总允许农民赚来的利润能报销路费跟饭钱吧?还有说,要根据运输工具的大小来看,这么说用肩挑手提就是正当的,一旦改用车装船载就过线了?

事实上,这样的界定方式不但困难,而且还扼杀了长途贩运对于计划经济重要补充作用:国企的产能过剩的时候,如果不能远销外地打开市场,企业将亏损厉害——福建1979年时一度海带生产过多而滞销,后来不得不限制养殖。经济学家薛暮桥也在书中为农民贩运土特产抱不平,他质问:“让山货土产烂在山上是‘社会主义’,把它们运出来满足城市人民需要倒是‘资本主义’,哪有这样的道理?”(《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终于,到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允许“农民个人或合伙进行长途贩运”,为长途贩运正了名。

(2)同时,党内领导人将自由市场与资本主义划等号,从而将投机倒把活动扣上了复辟“资本主义势力“的大帽,将”私商长途贩运、私设地下工厂、倒卖票证等活动都归于违法之列。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更是上纲上线,批判投机倒把分子是“从经济上大挖社会主义墙脚,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

而将这个政治帽子拿掉是在1979年《刑法》出台的时候,将投机倒把单列为一个罪名,列明具体的构成要件,以限制权力机关随意的处罚,但作为一个刑法上的口袋罪,仍然臭名昭著。直到2009 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才通过修法决定彻底删去这一罪名。

回顾这一段历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立之前,国家意图通过计划体制将所有人的生产、消费活动都安排到位,尽可能排除市场起作用的范围。在这种“社会主义=计划”的意识形态下,激活市场功能的“投机倒把”是没有存活空间的。但正如很多经济学家所分析的那样,要使得计划经济体制拥有充分效率,需要将市场上所有的需求信号都集中到一块,并且还要让所有的政府官员不能松懈偷懒,这在实践上根本无法实现。所以计划体制必定出现供给的不及时或者剩余。这就像“海风”想将每一处海面刮平,以让每一艘“小船”在原地都享受风平浪静,但殊不知“海风”刮得越大浪也越大,小船自然想开向那些浪更小的地方。“带帆的小船”找到了浪更小的地方,打算领路,结果被说成浪这么大都是他惹的。

因为要防止吸血鬼们重新掌握话语权

给大家举个例子,虽然事情是很早以前了,但是由于担心利益链条之类的还是匿了

家里有人以前是加油站的,正常加油,就是石油公司,经过正规授权的加油公司向每个加油站送油,每个卡车一吨是一千元,正常情况下老百姓加油肯定是比这个贵的多的,价格也是按照国家发布的来。

但是加油站不一定是按这个来啊,他们怎么操作来着?每天晚上,就是你么看见大车横行的,就是外地家的加油车,这些油便宜,几百块钱一车,打满,然后加油站和这些卡车商量好定期供给油,混在一起……

加油站是私人的(别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大老板们知不知道(个人觉着资本家们还是偷着乐吧),反正这种事情从我家里人给老板打工后就已经干了好几年直到之后跳槽也没停,老板赚钱数到手软(加油站本来就赚钱,垄断的生意好伐),卡车们也来钱快——瞅瞅现在英国卡车司机多吃香,你就知道当时的卡车有多赚钱,油罐车背后的老板们,又是从哪里来的?大家可以搜一下油耗子,等等之类的手段其实老多了,这还不算直接从油库取油的。油库的自然也是数钞票数的飞起,至于被查,那就等到被查再说,自己早下岗了。

当然,这种投机倒把在之前那会数不胜数,我知道的就是家里附近有个煤场,不产煤,就是专门混煤的,就是把好的煤和烂煤搅和在一块,然后卖出去,当然那个时候的煤也便宜,大概几百块吧,现在三千了好像?

投机倒把本来是一个上下都知道是违法犯罪的事情,说到底就是钻制度的漏洞,结果大部分人视而不见,多少人同流合污?这同流合污的人中也许有底层官员,小公司老板,国企员工等等。

所以我经常说,不要总是动不动就骂社会,骂政府。但凡那个年代有一半人有点良心去举报,这些事情都干不下去,结果呢?私人老板躺在大房子里数钞票,普通老百姓得到啥了?最后还不是住着小破房子,还羡慕老板们“会赚钱”,就是fp,明明是抢了国家的利益,抢了老百姓的利益,到头来你们老百姓胡作非为,结果怨到政府头上,说政府不作为?说政府官员贪污受贿?政府的监察力度大还是你们自己私企的内部检查力度大心里没点数吗?不打击投机倒把能行吗?

命苦不能怨政府,要倒霉,全是自己害的!

这是一个价值观问题,劳动创造价值,投机倒把不创造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