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危险品出口操作流程: 1、提前一星期提供出口托单: 托单上注明中文品名,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联合国危险品编码( UN NO.)。 2、提前四天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 (1)危险品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危包证显示数据应≥ 报关数据 (2)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3)产品说明:中英文对照 (4)出口报关单(a. 核销单 b.发票 c.装箱单 d. 报关委托单 e.出口报关单) 3、备货装柜: 确认提单 危险品操作一定要提前确认,而且不是所有仓库都能接;船东要确认,中转港也要确认;危险品级别越高,运费越高。 装货时要有海事局公安或消防及外理,装卸公司业务经理等到现场监装。 二、所需单据应由发货人/ 货代提供,计划员收集后,审核一下单据是否齐全、有效、真实无误: 1.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 2.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 3. 安全适运申报单; 4.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5. 船舶载运危险品货物申报单; 下列单据由船方提供: 1. 机械通风; 2. 危险品适装证书; 3. 测温探头; 4. 危险品装船位置图。(船代可自己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