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的身份是国内居民的话,你的两个公司之间的并购活动需要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北京商务局以及工商局三个部门的批准。
因为你想把北京公司(假设是你用国内居民身份证注册的话)变成海外公司(也是你注册的,但是需要知道注册地?)的投资的国内外商独资企业或者合资企业的话,需要按照外管局和商务部联合颁发的25号(?记不太清楚文号)文件。但是,按照我的经验,当你去申请时,他们一般不会批复。如果你有外管局朋友的话,或者有办理外管局手续的代理公司朋友的话,请他们想办法“蒙混过关”。否则,你需要隐瞒你的海外公司归你所有的事实,而这个属于违法行为,对你以后的运作(尤其企业做大以后需要申请海外或者国内上市时就会出现问题)。
你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只是为了合法,完全不必做任何操作.
如果有别的好处可以这样操作:
香港公司---A
北京公司---B
新公司 ---C
1.从A的户头打港币若干(20%以上的股权比例)到临时帐户,
然后通过工商,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进行股权重组,注销B,成立C.
2.保留B,AB分别出资若干成立C.
完毕!
这种情况下,建议直接将北京公司的股权进行重组,不知北京的这家公司是内资还是外资公司,如果是内资公司,可以将公司的性质转制为中外合资公司,意指港资企业,香港企业在北京控股的公司,这个要办理股权更置,公告等,而且要到北京市外经委办理批准.如果是外资的话,可能更简单些了,相当于香港公司直接受让北京外资公司的全部股份或一半以上股权,这样就可以实现控股目的.这种方式要三个月左右,费用几千元吧.
还有一种办法,如果你只是想变成一部分,而不是变成控股公司的话,可以在北京注册一家香港企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也是你,这家代表处的批准证书与北京公司的营业执照放在一起,可以作为一个一起经营的手段或目的.这个时间一个月搞定的,费用要少些.
请找当地有名的注册代理人,他们最有办法!
有时省钱不是好事!
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