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1日,据BBC报道,法国奢侈品牌香奈儿在与华为的商标纠纷中败诉。这起纠纷始于2017年,当时华为曾向商标机构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批准注册其计算机硬件商标。该商标由两个垂直半圆相交构成,香奈儿对此表示反对,称该设计与其“双C”商标相似。 如何看待香奈儿诉华为 logo 侵权败诉? 一个在香水上,一个是计算机硬件,风牛马不相及,故而败诉也不惊奇。个人觉得是香奈儿提交的证据虽然能够证明其商标在香水商品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但是争议华为商标与其商标在文字构成、设计上均存在一定区别,难以认定对引证商标的复制摹仿。何况香奈儿商标是在香水上,华为的商标在计算机硬件上。退一万步来说,具有一般认知
华为本来就没有侵权,香奈儿是在蹭热度,是在无理取闹,所以败诉很正常。
他这样的行为属于恶意碰瓷,两者之间并没有特别大的关系,也没有什么比较密切的联系。
只是在外形上有一些相似,但是没有造成很大的冲突,所以并没有产生侵权的情况,这些事情是生活中在所难免的。
我觉得华为logo并没有抄袭香奈儿的,我觉得律师说的挺对的,他们两个的logo在方向上不同,给人的视觉感也不同,所以我并不觉得华为有抄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