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是寻衅滋事不是故意伤害 事情过程不必累述,相信大家都知道就是一个男子遛狗不拴绳,吓坏小朋友,不道歉反当着小朋友的面殴打女人,口出狂言,言称赶走外地人,可以说引起了众怒。 先是狗追逐小孩子,母亲为了护住自己孩子,于是用脚踢了狗 过后狗主人看见表示,狗是自己的儿子,质问为什么要踢狗。 然后对女子进行了殴打,并让女子把身份证摸出来,说女子肯定是外地人,让外地人滚出杭州,居然惹自己这个杭州本地人 再看女子的伤情主要体现在手指骨折 虽然还没有做具体的伤情鉴定,但是依据一般经验,这样的伤情很可能够不上轻伤。 因此这也是该男子为什么没有被警方第一时间刑拘,而是在网络舆情沸腾后,最终警方认为其寻衅滋事的原因之一。 因为故意伤害罪,需要伤情是轻伤以上,也就是该男子从伤情结果来说,很可能没有办法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 然而由于该男子的行为的确太过于恶劣,引发了众怒,又是公众场合当着孩子的面殴打女性,因此最终其行为也符合了寻衅滋事。 因此最终警方可以用寻衅滋事把他刑拘,否则这件事就成了普通的行政拘留。 若是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就是关几天,不留案底,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判刑,留案底,坐牢至少是几个月。 该男子会判多久? 首先判刑的最终结果,一般都取决于这些因素,造成的最终后果,社会影响,认罪悔罪的态度,受害者有没有答应和解,是否积极赔偿,有没有谅解书,是不是初犯,累犯,有没有立功自首,精神状况等情节 先说寻衅滋事,如果该男子,没有案底,是第一次寻衅滋事,那么一般情况下,这样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其是在公共场合,且后果恶劣。符合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因此一般会在一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如果女子伤情最终鉴定为轻微伤甚至是以上,一般轻微伤,会在量刑起点增加相应的刑期。 但是最终判刑多少,取决于我上面说的因素。 据悉,现在该男子因为狗没有办证,也被没收了。其实这点也让人感慨,既然言语之间如此爱狗,为何一个合法的身份都没有给你狗办理过 再说,不拴绳,且不说会不会咬到人,也不怕自己的狗被来往的车碾死吗? 这样的人,抹黑了爱狗人士的形象,也抹黑了杭州本地人的形象。 最后,希望受害者积极维权,让该男子也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