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规范
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以下简称景区标识)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指示牌、3A 4A 5A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解说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示牌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五大类型: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
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
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
二、景物(景点)介绍牌
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
三、道路导向指示牌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示牌。
四、警示关怀牌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提示标识牌。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2.1目标
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