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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前,东莞交通局发布《东莞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对网约车的运营做出了明确要求。
网约车需要符合多项条件,比如: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使用燃油车辆的,排量不少于1750毫升、轴距不少于2650毫米;……
想成为网约车司机,也有条件,比如: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本市有效居住证。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这些只是申请的前提条件,就算满足了条件,还得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如果没有取得这两个证,去开滴滴等网约车赚钱,被交通局抓到,那就是违规营运,将面临1万-3万元的处罚 。
上个月40多名司机被罚1万-3万元
有的人认为,交通局只是出台政策而已,应该不会真的去查吧?那就错了。
日前,东莞交通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7年04月交通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一览表。”
经过统计发现,上个月有46位司机因开着私家车载客,被认为是“从事非法营运 ”,被交通部门查处 。多数罚款1万元,个别罚款2万元、3万元。
网约车新政出台后,如果没有取得网约车汽车运输证,或者没有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开着私家车去载客赚钱,那么就意味着不符合要求,属于下面的两种违规情况,将面临 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各位司机要注意了,如果没有取得这两个证去开网约车,被抓到罚款1万元!就白辛苦了!
来源:我们的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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