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硫铁矿工资标准

云浮硫铁矿工资标准

关于同意云浮硫铁矿调整矿山采矿作业津贴标准的复函

【颁布单位】 广东省劳动厅

【颁布日期】 1993-06-18

【实施日期】 1993-7-1

【发 文 号】 粤劳薪函277号

广东省劳动局

关于同意云浮硫铁矿调整矿山采矿作业津贴标准的复函

省石化厅:

你厅《关于调整矿山采矿作业津贴标准的函》(粤石化劳28号)收悉。根据劳动部、财政部《关于适当调整高温冶炼岗位津贴和露天采矿津贴标准的通知》(劳薪字42号)规定,经研究,同意调整云浮硫铁矿企业集团公司采选矿津贴标准,具体意见如下:

一、调整后的采选矿津贴标准:甲等每人每天一元七角;乙等每人每天一元三角;丙等每人每天一元;丁等每人每天七角。

二、资金来源:调整津贴标准所需新增工资总额列入生产成本,相应调整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但不调整企业向财政承包的上缴基数。

三、调整标准执行时间:从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八日